對網路教學『可操作系統』的定義
作者: 塾長 日期: 2008-05-21 04:10
以下是以矩陣方式,試圖呈現網路教學的可操作全貌:
| 主機 | 平台 | 課程 | 經營 | 歷程 |
教育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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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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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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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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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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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網管 | 系管 | 講師 | 師生 | ALL |
以下分別簡單定義:
*從科技到實踐:
主機:指的是網路主機,平台建置所在處,牽涉到網管、系統人力。
平台:以數位學習為例,可能像K12、Blackboard、Moodle等,一台主機可以建置多個平台,以及許多平台,若可以帳號通透。能讓使用者更多便利、管理者負擔也輕。
課程:指的是網路可上課模式之組成,包含教材、互動設計與評量說明,一個平台可以妥善分類建置許多課程,而利用Moodle的話,還可以用『課程包』快速分享。
經營:真的有人來上課,師生教學虛擬、真實混成互動,在一定時間中進行與結束。
歷程:師、生在裡頭的精彩歷程,藉平台之助可加以紀錄。
*參與成角色與任務
而對應在主機平台到經營歷程,我認為該有相當人力與任務來對應,分別是:網路管理、系統管理、專家講師、課程參與師、生,以及所有成員,都有自己關注的歷程。
*教育系統層級
這些主機平台、任務角色,若再從現有教育系統的層級來看,就可以更務實考慮『設備投資額度、人力員額編制,能力與實踐績效』的策略規劃與行動方案了。要進一步形諸專案,只要加上人事權責系統、經費與時程。而且,應該認真檢視一下『成員數量』議題,例如:
對教育局來說,台北縣有300校、2萬位老師,中小學學生數有40萬
對校本層級而言,一校可能有數十位老師、近千名學生….
同樣地,若只看校本層級,說不定『網路管理、系統管理、專家講師、課程參與師、生教育訓練』都是資訊組長得承擔….(行政支持嗎?平台維管能力、個人意願與工作重心、校內師生ICT能力現況、校本e化環境程度?),這也是我們希望凝聚資訊組長社群、學校應重視資訊團隊與教學資源中心的原因。
這樣來想平台、課程經營,是有著完全不同負擔程度的。既然掌握這樣的科層體制與科技能耐,就能提出可行方案與模式設計,大家集思廣益,找到真正可以為教師、學生提供最適切的網路教學服務機會才是。有時候,『可操作』還是在紙上談兵,接著還要問『有多想』、『幫多少人』、『要多久』、『能多好』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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